治理塑料污染浙江今年重点推进这些工作
时间: 2024-04-12 07:44:13 | 作者: 江南电竞app测评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2024年重点工作清单》,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工作。

  加强对商场超市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情况检查,省级抽查不少于5个设区市。对生产销售环节塑料购物袋、农用薄膜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少于150批次。

  把加强对零售药店塑料污染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列入2024年全省药品流通监督检查计划,全省县城以上建成区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回头看率达到100%。

  强化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大型商超、书店履行主体责任,签订并落实治塑承诺书,保障治塑责任落到实处。

  鼓励商家、零售药店、书店开展“限塑令”宣传,引导激励消费者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塑料袋等。鼓励商家、零售药店通过消费积分兑换环保袋等绿色环保产品。

  鼓励电商企业、外卖平台等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

  探索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食堂禁止免费提供一次性塑料餐具。指导省属企业将禁止免费提供一次性塑料餐具纳入企业综合考核中的绿色发展考核内容。

  联合外卖平台企业,持续深化外卖塑料“零废弃”工作,推进选取部分商圈、写字楼等开展外卖塑料制品减量及回收试点,推动外卖餐具等低附加值回收利用。

  开展季度明察暗访,形成检查通报,降低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使用经济杠杆如兑换消费券、奖励积分等鼓励绿色消费。

  鼓励电商企业通过产地直采、原装直发、聚单直发等模式,减少快递包装用量。减少商品在快递环节的二次包装。引导电商企业与快递公司合作,减少过度包装、随意包装。

  督促快递公司区域总部加强对分支机构、加盟企业采购、使用符合“标准化、循环化、减量化、无害化”要求的绿色包装产品的管理。

  推动绿色包装产品认证工作,加大塑料替代产品的推广应用,不断的提高供给质量。2024年新增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证书15张,培育快递包装绿色认证企业20家。

  引导商贸企业、电商企业、零售药店使用可降解替代产品,推动消费者养成环保选购、重复使用购物袋的习惯。

  扩大绿色采购产品范围,加大对绿色低碳塑料产品的采购力度,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和循环利用产品。

  深化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进一步推广运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指导省属企业绿色采购工作,推动落实省属企业优先采购合乎行业标准的可降解塑料制品。

  支持不可降解塑料替代材料和产品的研发、引进和推广,推动给予政府采购、绿色信贷、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各个地区因地制宜给予支持。

  支持企业开发“以竹代塑”产品。支持竹林采伐、运输、加工等领域产品申报首台(套)装备认定;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合乎条件的“以竹代塑”企业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建设。在商超、餐饮企业推广竹牙签、竹棉签、竹筷子等塑料制品替代品。加大地板等绿色产品认证实施力度,鼓励各方采信使用认证结果。

  推动供销社系统废旧塑料回收网点提升改造,提升服务覆盖面和回收精细化程度。深入推动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2024年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000个。

  推广可循环中转袋应用,推动末端配送电动三轮车的更新改造,推动邮政快递网点设置包装回收设施,指导企业通过积分奖励等措施回收复用快递包装。

  健全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站点和常态化、制度化监测机制。依托农废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电子台账闭环管理试点,2024年,全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91%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稳定在90%以上。

  将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依规定的频次、时间运输至规定的地点,加大对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监管力度。

  塑料垃圾“零填埋”,提升塑料垃圾回收利用率,剩余部分由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

  开展“蓝色循环”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国家试点工作,加快在全省沿海地区复制推广“蓝色循环”模式,在沿海县(市、区)开展海漂垃圾、海滩垃圾监测工作。

  采用省级督查、市县自查、河长巡河、公众发现等手段,增强河湖水域岸线和垃圾的巡查力量,全省巡查不少于500条河流,及时清洗整理整治发现的问题。

  完善农村、景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常态化开展抽查及暗访工作,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2024年农村里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体系综合提升自然村覆盖率达70%。

  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客运车站设置垃圾分类设施,推广服务区、客运站商超一次性塑料袋有偿使用。

  全面推行内河运输船舶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先交付、再作业”模式,力争内河主要港口船舶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转运处置率均保持在95%以上。逐渐完备船舶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转移处置联单制度,主要港口和中心渔港的污水及垃圾收集率达到95%。持续加大船舶塑料垃圾排放监督管理力度,2024年防污染登轮检查达25000艘次。

  深入实施“双尖双领”省级重点研发攻关计划,围绕废纤塑类废弃物化学转化资源利用等塑料治理技术组织科研攻关,实施一批科技重大项目。

  加强替代产品的检验检验测试能力建设,成立省绿色包装产品质检中心。实施企业标准筑基工程,推进可降解和循环塑料等相关领域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海洋塑料污染数字化治理等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

  持续优化纳税服务举措,打好政策落实“组合拳”,有力推动资源综合利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细,有力支持塑料污染综合治理。

  采取主题宣传和入户宣传等方式,强化桶边督导,营造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0%以上。

  持续在生产、流通领域开展治塑宣传,提高行业企业治塑理念,提高减塑自觉性。

  开展省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热情参加绿色主题实践活动,在全省选树100户绿色家庭。

  组成指导帮扶组,督促检查各地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等政策落实情况、塑料垃圾回收清运处理情况等,重点问题纳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建立健全“海上环卫”机制,分级定期组织并且开展责任岸线、滩涂区域日常巡查,实现海滩垃圾常态化清理。开展象山港船舶垃圾收集处置工作,确保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100%。

  严防重点货物、物品通过货运渠道夹藏、伪瞒报走私入境,持续保持打击洋垃圾进口高压态势,全面禁止废塑料等固态废料进境。

  严格执法监督,依法立案查处涉及生态环境部门职责的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