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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12-18 15:52:33 | 作者: 江南电竞app测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烟台冰轮控股有限公司、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控制股权的人,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会发生一些产品购销交易,这些交易金额小,占比低,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2023年预计公司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650万元。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企业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该事项,公司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增群、杨元桂、回避了表决,其他全部董事同意该项议案。本关联交易事项不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营范围:氨纶、芳纶系列新产品的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零售;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03,313.4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05,809.36万元。2022 年营业收入为375,012.7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43,588.69万元。

  经营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化学危险品的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许可证范围内铁路专用线经营;丙烷、正丁烷的带有存储设施的经营、仓储经营(以上经营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氨酯及助剂、异氰酸酯及衍生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有关技术人员培训;批准范围内的自营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仅限化工园区内经营)(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咨询。(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生产各种密封板材、金属涂胶板、橡胶件、内燃机气缸密封垫片及附属垫片、发动机隔热罩;密封研发技术、技术咨询;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并销售上述自产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6,670.1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5,769.36万元。2022 年营业收入为40,428.9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6,456.58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机械设备、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自有房屋租赁、普通机械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可以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制冷技术咨询、制冷技术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关联人与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采购、销售商品等关联交易按市场行情报价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将在实际采购或销售过程中签订有关购销合同。

  公司与关联人的采购、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产品购销,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体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的合法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可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该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